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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長馮偉林受賄案在湖南吉首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馮偉林被控10年涉案4000餘萬元。
  在馮偉林主政湖南高速的數年時間里,湖南高速公路項目不斷上馬,投資數以千億元計,其發展也從過去的“落後”水平躍居全國前列。其間,馮偉林呈現在公眾面前的形象,儼然是湖南高速公路發展的“功臣”。而馮在各種場合宣稱“廉潔是對父母最大的孝順”這一廉政格言,曾在湖南高速系統廣為傳播。
  直至2011年8月,湖南省紀委發佈消息稱已對涉嫌嚴重違紀的馮偉林進行立案調查,馮偉林的“雙面人生”才告終結。
  10年受賄170多次
  檢方案卷材料多達120冊
  現年50歲的馮偉林系湖南湘潭人,自2001年開始擔任湖南省高管局副局長。2004年,在湖南省高管局原局長楊志達“落馬”後,馮偉林開始主持湖南高管局工作,2008年開始擔任湖南省高管局局長。
  在6日的庭審現場,馮偉林已全然沒有昔日的意氣風發,馮偉林的妹妹馮霞和妻子易杏玲也一同出庭受審,兩人均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等罪名。
  檢察機關指控,馮偉林自2001年以來,利用其擔任湖南省高管局副局長、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副總經理和湖南省高管局局長、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之便,通過打招呼非法干預高速公路土建、綠化、用電工程和服務區經營權等項目招投標,不經過集體研究直接插手辦公樓工程發包、設備採購、資產收購、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項,利用過節、旅游、生日、搬家等名義,單獨或伙同親屬非法收受賄賂170多次,摺合人民幣4000餘萬元。
  據瞭解,因受賄次數多、涉及人員廣、涉案金額大,檢方隨案移送的案卷材料多達120冊,同步錄像光盤多達165張。
  揭秘三大權力尋租路徑
  根據檢方指控,記者發現,馮偉林的一個“招呼”竟然能夠換來高達千萬元的賄賂回報,而其家人以及核心圈下屬也儼然成了馮偉林的代言人和受賄通道。
  檢方指控,2008年下半年,王某與馮偉林弟弟馮冠喬共謀請馮偉林幫忙到湖南高速公路承攬工程,馮冠喬負責向馮偉林轉達請托,不參與施工,但分一半的利潤。2008年至2009年,馮偉林多次接受王某請托和馮冠喬轉達的請托,利用職務便利,向多條高速公路業主負責人打招呼,並將王某提供的串標單位名單交給他們,幫助請托人所協商的公司投中數個工程,使其獲得9.83億元工程合同。馮偉林伙同馮冠喬由此實際獲得1500萬元的好處。
  檢方指控:2001年底,馮偉林接受彭某的請托,向高管局下屬打招呼,確定彭某控制的公司為湖南省高管局經濟適用房的空調主機供應商;2002年8月,馮偉林幫助彭某承接了高管局原辦公樓的空調冷卻塔改造業務;2008年9月,馮偉林接受彭某請托,幫助其承接部分公路臨時供電工程……作為回報,彭某先後送給馮偉林和易杏玲款物摺合數十萬元。
  檢方指控:湖南高管局下屬的衡棗公司的周某多次向易杏玲提出請托,希望馮偉林能在其職級提拔方面予以關照。2005年至2009年,馮偉林先後授意局人事局向黨委會提名,併在會上推薦周某擔任長湘高速公路建設開發公司經理等職務。馮偉林、易杏玲由此獲得周某摺合人民幣數十萬的回報。周某也利用職務便利幫助馮偉林滿足其他請托人的工程圍標行為。
  在檢方的指控中,這樣的“操作”比比皆是。但凡逢年過節、出游考察甚至是老屋翻修,都是馮偉林等人收受賄賂的機會。
  法庭上,馮偉林對起訴書指控的絕大部分內容予以承認,但表示馮冠喬等收受的大部分賄賂款自己事先並不知情,自己也未明確向請托方索取錢財。而對於一些行賄人在逢年過節時送的禮物和錢財,馮偉林則辯解稱是“人情往來”。
  一年之內開工高速十多條
  給誰乾往往就是馮一句話
  熟悉馮偉林的人說,出身寒門的馮平素十分低調,並非一個“弄權”的人,相反,對文學十分熱衷,喜歡和文人雅客打交道。這樣一個人,為什麼會淪為巨貪?
  參與調查馮偉林案的一位湖南省紀委幹部說,自馮偉林升任湖南省高管局一把手後,他的權力也因身份的變化而躍入了另一個層次。馮的任期內正是湖南高速大發展時期,一年之內開工高速十多條。哪個標段給誰乾,往往就是馮一個人說了算。
  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說,在高速公路招標、投資建設以及運營過程中,湖南高管局兼任業主、部門管理者、政策制定者等多重角色,“可以說,馮偉林權力炙手可熱之時,他的一個批示、一個招呼就可以製造一個千萬富翁。在這種情況下,換了誰來當局長,都很難避免在權力的誘惑下變異。”
  新華社記者 陳文廣譚劍史衛燕  (原標題:湖南高速公路“功臣”涉受賄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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